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对比
1.工作开展程序不同
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。
2.合同关系不同
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: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、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。在国内,也有业主、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签订的形式。
3.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
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中,业主同意将某几个部分的工程进行分包,施工分包单位往往由施工单位选择,由业主认可。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中,所有分包单位的选择都是由业主决策的。
4.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
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具有以下优点:
(1)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,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,再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,确定该部分工程的合同价,因此整个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;
(2)所有分包合同和分供货合同的发包,都通过招标获得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,对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;
(3)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只收取总包管理费,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;
(4)业主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具有控制权;
(5)每完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,就可以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,可以边设计边施工,可以提前开工,缩短建设周期,有利于进度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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